欢迎光临本社区!请 [登录][注册]
搜索

大秀场

主题

好友

952

积分
发表于 2012-4-13 10:27:26 |显示全部楼层
nanh0 发表于 2012-4-13 09:52
这样还真是麻烦啊!想、不过56次的违法也太夸张了吧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nanh0    

主题

好友

10

积分
  • 1人在旅途°
发表于 2012-4-13 09:52:33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还真是麻烦啊!想、不过56次的违法也太夸张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7

积分
  • 1人在旅途°
发表于 2012-4-11 14:11:04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漂在南京。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公司收到的车辆违法通知单

这就是那辆被指占据着不还的奔驰轿车
去年年底,江苏某器材公司收到一份来自交管部门的车辆违法通知单,通知单称,该公司有一辆奔驰轿车,违法已达56次,需尽快到交管部门说明情况。看到这份通知单,该公司车管部主任才知道,公司还有一辆奔驰轿车在外,于是便开始寻找并要求收回这辆车。可他没料到的是,长期占用该车的高淳县投资局一姓石的女公务员拒不还车。而她的解释是,车是该公司一股东自愿借给她使用的,目前该公司的股权继承人还不具备收回车辆的资格。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实习生 蔡芳芳 文/摄
  接到违法通知单
  收回车辆遭拒绝
  去年12月中旬,一封来自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的信件寄到了江苏某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车辆管理的陈先生打开发现,是一份交通违法通知单,主要内容是,该公司有一辆牌照为苏A0K688的奔驰轿车,在三个月内有56次违法未处理,按照交管部门规定,必须尽快到交警五大队说明情况。
  “收到通知我才发现,这辆奔驰车已两年多没在公司了。”陈先生称,后来查询公司的购车资料,他才确认该车是2008年购买并登记在公司名下的。
  陈先生称,通过违法记录,他们发现这辆经常停在建邺区莫愁湖附近某大院内,驾车的是一姓石的女士。不久前,陈先生找到石女士,要求其归还车辆。可没料到的是,石女士拒绝归还。“如果车子是你出资购买的,你拿出相应证明来,该过户就过户。”陈先生称,对方拿不出出资凭证,还拒绝归还车辆。
  经多方调查后,陈先生发现,石女士是江苏省妇联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起初我们以为她就是这个身份,后来一了解,才知道她还是高淳县投资促进局的在职公务员。”陈先生称,没想到她一个公务员,竟然占着公司的车子不还,还造成了多次违法,影响公司形象。
  当事人:
  公司股东借的车,只能还给她
  因该器材公司原董事长身故,不久前,陈先生与公司董事长的股权继承人小张一起,找到石女士,要求归还车辆,可还是遭到对方拒绝。昨天下午,快报记者找到了石女士了解相关情况。
  石女士承认该器材公司有一辆车是她在使用,不过她称是从别人手里借来的。“小张的父亲是公司董事长时,这辆车是配给股东赵女士使用的,她经常不在南京,就把车借给我用了。”石女士称,至于车辆违法问题,她都是自己处理的。当问及为何不归还车辆时,她解释称,前来收回车辆的小张,目前不是公司股东,这辆车要还,她也只能还给股东赵女士。“小张作为股权继承人,目前工商方面的股权变更尚未完成,在法律意义上,他还不是公司股东,所以无权找我要车。”石女士称,如果小张在工商部门完成股权变更,成为公司实际管理人后,清理公司资产时,要求收回该车,她会予以配合。
  石女士还拨通了那位股东赵女士的电话,让在场的媒体记者跟她通话。电话中,赵女士确认该车是当初公司配给她使用的,她后来把车借给了石女士。目前因公司董事长去世,车子该如何处置,暂时还没有明确结论。
  高淳县投资促进局:
  当事人退居二线,现在只是检查员
  高淳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相关人士称,多年前,石女士确实是该局的一名领导,但目前退居二线了,经常不到局里上班,现在只是局里的检查员,已快退休了。该人士称,目前石女士的人事关系还在局里,每月工资都是打到她工资卡上的,只知道她目前在南京。而江苏省妇联负责宣传的一工作人员称,石女士只是他们妇联下属企业单位的聘用人员。至于石女士使用的那辆车的相关问题,他们会与高淳县相关部门联系。如高淳相关部门有调查结果或是处理意见了,省妇联会参考后,做出相应后期处理。

使用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找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