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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2: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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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晚19点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的女生李欣玥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14日早晨,因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爱她的父母、亲友、老师和同学们。
李欣玥为什么要跳楼?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开朗、乐观、随和而又温柔的花季女孩,选择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据李欣玥的妈妈说,13号下午,孩子放学回来挺早的,还很开心地跟她讲了比赛广播体操的事情,并要求这个周末吃鸡翅。当天晚饭后19点07分,李欣玥的妈妈收到了老师发给家长的短信,要求还末理发的女生这周末理发。
“因为之前4月6日和9日,我也相继收到过老师要求孩子理发的短信,我想肯定是必须剪了,就跟孩子说老师来短信要求剪发,这个周末必须剪。孩子一听,情绪立刻就不对了,坚决地说‘不剪。’我说那可不行,老师都来第三条短信催了,怎么也得去剪。”李欣玥的妈妈说。
李欣玥态度十分坚决地对妈妈说:“不行。”然后“腾”得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直奔客厅沙发,拉开窗户只犹豫了一秒钟就跳了下去,在那一瞬间,李欣玥的妈妈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当时就傻眼了。
事情发生后,李欣玥的家长给她的班主任老师发短信告知孩子已经死亡的消息。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也第一时间赶往医院了解情况并看望了李欣玥的家长,可是令李欣玥的父亲没有想到的是,学校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他们特别寒心。“学校领导说孩子是在家出事的,与学校无关。”一位陪同李欣玥的父亲与校方协商的女士告诉记者:“学校这是在推卸责任。”
早前赶到东营的记者在亮明身份后,被校方以不接受采访为由给撵出了该校。
“我女儿特别喜欢她的头发,就连我这个父亲有时候去碰她的头发,她都不高兴。”家长告诉记者:“以后她再也不用因为被要求剪头发而难过,而不开心了。再也没有人强迫她剪头发了。”一位开出租车的王师傅告诉记者,就在四、五天前,他拉了一个大约13、14岁左右的女孩,也因为头发被剪得很短而哭泣。
记者了解到,东营胜利第一中学有规定:男生理平头,女生留运动头。该校关于要求学生留什么样式头发的规定已经有21个年头了,年年也都会因为这个规定而让很多女学生痛苦不已。记者今天在东营市济南路55号胜利一中高中部门口看到返校的学生,学生们留着差不多长短的头发,同样的校服,只是个子高矮不同,男生女生走路的步伐不同。如果不是刻意观察的话,冷不丁地从后面看,一时还真是有些分不清楚哪个是男生哪个是女生。
“14岁左右正是叛逆期,孩子是个有主见的人,这个主见不一定正确,就看老师和家长怎么去引导。所谓的剪头发,完全可以采用很多的手段让她去剪这个头发。造成这样的结果,真的不能去指责孩子。剪了头发会怎样?不剪又会怎样?会对学校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作为一个11岁女孩的父亲,某广告公司的杜先生也对中国青年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对于学校来说也很无奈,学校确实有规定,当然,这个规定对孩子有没有好处,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都无法评判。这些规定是否合适,是否真的对孩子好,暂且都不去考虑,但有一点,我认为,无论是校方、家长还是社会各界,都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处理这个事情。”
就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李欣玥的父亲发现了女儿李欣玥在7年级时写的一篇《渴望得到尊重》的作文,记者看到文中有一段写道:“就在前不久,妈妈就因为我的头发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一中校规,学生必须运动头,但我却不想服从这条校规,因为头发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师非让我理发,在我的奋力抵抗下还是不能如愿。就这样我被老师押送去理发,带我去理发的是爸爸,不是妈妈,当时我的心一下子停跳了两下,怎么办?”
读着这些文字,记者采访的很多人心痛得都要落泪。他们想告诉教育者:对于90后,有些教育手段要与时俱进。
南京论坛有话说:对于青少年,这些大人们给出的忠告是:热爱父母给你们的生命!它是今世不可重生的宝贵财富,它比头发重要、比衣服重要、比升学重要、比恋爱重要、比吵架重要,比什么都重要。发可以不剪、衣可以不买、学可以不升、爱可以不说,架可以不吵,但生命不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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