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问题不清楚的可具体咨询QQ:1391264664(贾编辑)qkbianji@vip.163.com(注明问题,联系方式) 关于2013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湛江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继续执行1998年我省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2004]10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我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要有学历与资历条件、转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继续教育条件等三方面条件。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凡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为: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获硕士学位后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4 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粤人发[2004]163号),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6、申请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班主任年限从5年调整为3年以上。 7、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从获得中专(中师)以上的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的时间累加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 (二)因工作变动申报转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担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现岗位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两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三)继续教育条件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要求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中小学教师第三周期的继续教育安排在2007至2012年,总学时为240学时。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提交从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时段中不少于1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验证登记证书。其中,根据《湛江市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实施方案》(湛教[2005]75号)规定:完全中学和县城初级中学教师、城区小学教师、镇中心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湛江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组织的远程非学历培训,否则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转发印发〈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函[2010]48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十一五”计划期间,每年选修专业科目和公共必修课各一门。目前,市(含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设过《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知识经济之路》、《公共危机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四门公修课的培训。已参加过以上四门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今年申报前还须参加人事部门新开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培训,申报时提交相关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3、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条件 (1)根据《关于我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2006]28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文件精神,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 (2)如下人员可免试:A、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B、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C、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D、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E、申报小学系列教师职称者。 上述证书须于申报时提交,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评审材料。 (四)缴交社保凭证 从2009年起,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 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要求:一式1份。申报者须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破损,原件上报,复印无效。涉及到教龄、工作量、班主任年限、考核结果、学历、资历等硬件的关键栏目,不得涂改。 (二)《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要求:一式18份(一份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复印件纸张大小须与原件一致,且清晰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接收)。《评审工作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申报表》有关内容一致,关键栏目不得涂改,否则视为评审材料不真实。 因初级年限资历不够,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申报的,必须在《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第5页和《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右下角“任现职及近年来主要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情况”栏中填写近6年(工作年限未够6年的从参加工作最早时间起计)的主要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情况。 (三)个人述职报告要求:字数必须1800字以上,为本人手写。内容为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水平与能力、业绩和教育教学实践情况。申报者是学校领导的,其述职报告除反映学校管理或办学业绩外,须着重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从省外调入的教师须着重反映调入后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情况。 (四)教育教学论文要求: 1、提交1–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本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2、所送论文必须是任助理(初)级职务以来撰写的,要注明写作时间,由科组长签名、学校(单位)盖章确认为申报者所写;3、所送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4、论文已发表或出版的须送原件,属于很厚的论文集而本人的论文在其中只有几页纸的,可送复印件(附封面和目录并由学校验章);5、送审论文字数要求 1500字以上,不能将教案当作论文上送;6、送审论文须是申报者独立完成;7、从省外调入的教师至少应有一篇论文是调入后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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